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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6-13   浏览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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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经信节能函〔2016〕10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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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不含深圳市),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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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引导先进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生产和推广应用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16〕368号,见附件),请各地按照《通知》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我省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及能效之星,推荐材料(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)请于7月5日前报我委(节能与循环经济处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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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附件: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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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(工信厅节函〔2016〕368号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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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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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6年6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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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联系人:谭吉林,电话:020-83133444,传真:020-831333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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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节能与循环经济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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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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